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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案例

天津市高新区“以函代证”保障“拿地即开工”第三方评估

时间:2025-02-12  作者 :管理员
天津市高新区“以函代证”保障“拿地即开工”第三方评估
城市规划审批工作是营商环境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历来都是各级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传统规划行政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职责不清、流程不明。传统审批方式是按照一定专业类型将审批权力划分到各科室。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审批案件受理量日益增加,各科室的工作量随之大幅增长,不同专业、不同科室之间的协同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审批案件的具体办理流程不清晰,各种事项都需要由科室分别向各自分管领导汇报乃至签批,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二是重审批、轻服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几乎贯穿项目建设在开工前的全周期,导致规划管理系统庞大复杂。传统模式下企业开工前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平均需要近200天,其中规划审批所需时间占总量的60%以上。规划审批部门又是被动地开展工作,需要等其他手续完备、相关部门意见、领导签字等。而规划审批部门主动服务相对不足,企业多次提交材料,设计单位反复修改方案。这种状况极大地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2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高新区拟推行“以函代证”的方式核发规划许可,实行土地出让即开工,树立“痛快办事”的工作准则和“市场主体至上”的服务理念,探索推行高新区产业项目实行“以函代证”保障“拿地即开工”简易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速度,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所谓“以函代证”,就是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受理的函和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的函代替原有审批要件,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意见函。待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换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函代证”作为项目审批提速的“突破口”,以实行承诺制审批加强后续监管为基础,以“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为举措,为项目开工建设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让企业充分利用签订投资协议至拿地这段时间同步开展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真正实现让审批服务"提前跑",有效助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确保“以函代证”工作取得实效,为高质量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